光州雙年展基金會(Gwangju Biennale Foundation)於 2026 年 8 月 19 日發布聲明,針對本屆「主題館計畫」(Pavilion Project)當中「臺灣館」(Taiwan Pavilion)名稱爭議提出說明。基金會指出,國立臺灣美術館於 2026 年 1 月 12 日以「機構」身分與基金會簽署展覽協議,基金會依協議內容以機構名稱「NTMoFA」標示該展館。聲明並指出:「此事並非涉及展覽內容或言論自由,而是源於參展者分類與命名慣例上的行政認知差異。」

基金會同時就「臺灣館」參展團隊於於社群平臺發起之「政治檢查」(political censorship)說法做出回應,強調基金會未介入或檢查任何展館之展覽規劃與內容。針對此事,臺灣文化部同步發布聲明回應,重申將堅持以「臺灣館」名義參與本屆光州雙年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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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州雙年展展覽館(Gwangju Biennale Exhibition Hall),光州雙年展主要場地。圖/取自光州雙年展。

光州雙年展基金會: 「國家館」申請須檢附相關政府機關文件

根據光州雙年展基金會聲明,本屆「主題館計畫」共有 28 個展館參與,其中 16 個為國家館、11 個為機構館,另有一機構同時策劃 2 個展館。基金會將參展單位分為「國家館」(national pavilion)「機構館」(institutional pavilion)兩類,官方宣傳品皆依參與者類型同時列出國家名稱與機構名稱;這反映了「國家館」與「機構館」併行營運的專案架構。

以國家名義參展者,須檢附由駐外使館或文化部等相關政府機關出具之官方核准文件;國美館則以機構身分提出申請並完成簽約,基金會遂以機構名稱「NTMoFA」標示該展館。

Pavilion Project:國家、城市、機構、策展人自發提案展覽

聲明提出說明,「主題館計畫」(Pavilion Project)獨立於光州雙年展的主題展營運。它是一個國際文化交流平臺,由國內外的國家、文化藝術機構、城市與策展人自發提案展覽,並與光州市內各展場協商策辦。 

基金會並提供歷年數據:展館計畫始於 2018 年,當時共 3 個機構參與;至 2024 年擴大為 31 個展館,涵蓋 22 個國家館及 9 個機構與城市單位。基金會於聲明中表示,將依循「光州精神」(Gwangju Spirit)所立基之民主與表達自由價值,持續依協議與程序公平運作「主題館計畫」,並期盼此事能與參展機構以基於事實之建設性方式討論。

臺灣文化部:雙方認定簽約日期不一致 

根據臺灣文化部說明,國美館於 2026 年 3 月向光州雙年展基金會提出以「臺灣館」為名之展覽計畫案,同年 4 月 2 日獲基金會回函確認通過「臺灣館」申請案,雙方於 4 月 23 日完成契約簽署,過程均有書信往來紀錄。

文化部指出,光州雙年展基金會於同年 6 月將展館名稱由「Taiwan Pavilion」變更為「NTMoFA Pavilion」,並向國美館提出「機構館」與「國家館」之區分說明;國美館其後多次向基金會表達應以國家名義申請及簽約之立場,並要求基金會提供相關規定,亦表達願意提供補件,但未獲正面回應。文化部並提及,基金會聲明所稱雙方簽約日期為「1 月 12 日」,與國美館 3 月提出計畫案、4 月 2 日獲確認及 4 月 23 日完成簽約之時序記載不同。

法務諮詢:國美館即代表國家

文化部在聲明中表示,國美館自提案內容至雙方書信往來,皆標示「臺灣館」名稱。文化部說明,經諮詢律師檢視雙方所簽契約條款後,律師意見指出,依契約規定「基金會將依據主辦機構提供資料製作第 16 屆光州雙年展出版物」,國美館自始至終所有展覽主題、內容等相關資料均標示「臺灣館」名稱,光州雙年展基金會並無權任意更動。

文化部同時轉述律師法律意見:國美館為臺灣「中央三級機關」,依組織法即代表國家,無須另取得政府機關授權。文化部表示,已與外交部及參展藝術家溝通,重申將堅持以「臺灣館」名義參與光州雙年展;並表示如基金會聲明所言,願意「基於事實」,以建設性及合作方式持續討論此案。

臺灣館參展團隊製作的英文版聲明圖卡,由陳湘汶、蘇匯宇、李亦凡、阮柏遠、林瑜亮、張紋瑄、許哲瑜、陳琬尹、鄭先喻、鄭亭亭共同具名發布。圖/蘇匯宇提供。

REFERENCE

文化部